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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听什么八卦?”我需要个垃圾筒吐吐混乱的心情。
“培大小姐是出了名的清高不在乎男人。陈瑞涵虽说是不错,比我还是差了一点点,怎么就让你如此不能忘怀了呢?我想不光是一顿相亲饭就能达到的吧。”
这个鬼商,我跟他做朋友到现在就没什么能瞒住他的。每次在他面前,我就像个三岁小孩一样,只要耍点小心计或者想撒个小谎就会被看穿。想了想就把关于陈瑞涵的事详细地说了,包括那天早上起来发现自己在人家床上以及如何发现薇薇是他女朋友的事情。
一瓶极品红酒喝完后,我的故事终于讲完了。
石然一直没插话,直到我满脸通红地捂着脸,用酒后的眼泪来说明我对陈瑞涵事件的情绪时,他才坐到我身边,用无比男性的温柔声音说:“如果你这也算失恋,那世界上就没伤心人了。”
我固执地摇摇头,表示我是真得伤心。好不容易遇到个对口的男人,居然还被人泡一回,又跟人家正牌做了朋友,最烂的是我还有点怀念他。现在想起这一切,只想要个肩膀靠着来疏通被堵塞的泪腺。石然在我心里一直是具有强大保护能力的,在他身边我能完全抒发自己的情感。
“你喜欢他什么?你们之间不过是一顿饭几支酒而已。”
“还有一夜激情。”我补充。接过他递来的纸巾,搽干眼泪道,“以及我对他的一见钟情。”
石然抿嘴笑了一下,拿下眼镜,靠向同样柔软的沙发背。这男人有张猫一样脸,要是女人长得像猫会很媚,而男人就是精明。所以他喜欢带那幅扮儒商用的GUCCI眼镜,掩盖从他眼里透出来的聪慧锐光。脱去眼镜的双目显得有些迷茫,连声音也多了些磁性,“一见钟情?!因为帅和有钱?那选我不是更好。”
虽然有些微醉了,我却还能无比愤恨地白了他一眼。泡他,那不是寒碜我。我有多少本钱自己也知道。
“那就是因为寂寞了想结婚?”继续调侃地问我。
“都有。”我很诚实回答,自动忽略他的语气。
“原来真是年纪大了就不能缺男人爱。看你伤心的,我还以为你吃了人参果回到十八岁了呢。不就一个男人吗?”
如果说吃猪肺可以补肺,吃猪脚可以补脚的话,那么我现在很想吃了眼前这个男人,连同他刚才那句话。
我文小培长这么大以来还没被男人拒绝过,不是本人有多么漂亮出色,只是我一直很懂得用女人的敏感来保护自己。
石然早就看透了我,他说过:文小培是不会轻易地先去爱人的,也不会喜欢比她条件优秀很多的男人,她只做爱情里的主导者。
的确,我害怕做爱情主动者而受伤,所以就只等着男人来爱,然后居高姿态去选择接受与拒绝。伤害永远是别人的,而我就成了爱情里永远的胜利者。
可这是我居然跨出自己的原则,过分主动马上就得到惩罚。伤心了,原来成为感情里的失败者是如此的疼,摸着自己的心脏,突然觉得好累,如果永远十八岁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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