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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和我结婚吧。”
他说得很轻,像怕吵醒陷在酒意里的人,语气却是认真的,认真得近乎诚恳,不像玩笑。
余昧没有接话,只是垂下眼,不动声色地避开了他的视线——那双澄黑的眼睛里装了太多他看不清的东西,暧昧又炽热的,让他有些接不住,本能地想避开。
一片混乱的脑海深处却隐隐响起警铃,提醒他迟早要面对的,余煦似乎真的对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不只是八九岁时随口挂在嘴边的喜欢了。
他心烦意乱得厉害,一时懒得去深究,也不想这幅喝到半醉的狼狈相被人窥见太久,索性装聋作哑,摆了摆手打算起身回房间。
下一秒手背却被人握住,年轻人直白的视线又缠上来,像不依不饶的小动物。
“别闹了,”于是他不得不抬起眼,对上小狗执拗的目光,有些无奈,“结婚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视线相交的那一秒,余煦下意识松开了握着他的手,自知越线了似的——却又很快再次覆上来,像什么不动声色的坚持。
“我是认真的,”他看着余昧,一字一句地说,“哥哥,如果你公开和我结婚,那些谣言很快就会不攻自破了,你资助了我那么久,说是日久生情也合情合理,而且我是个Alpha,和我结婚……之后也能少很多麻烦。”
条分缕析,论据充足,像在心里排练过很多遍才说出口。
偏偏眼神干干净净,仿佛真的只是发自内心想帮他,没有一点私心。
余昧看着他一本正经的神情,酒意昏沉,居然无端觉得有些可爱——少年人藏不住心思,说出的话再是理性再是客观,也难免露出发烫的爱意来,像遮着乱跳的心脏顾左右而言他。
他要是连这点拙劣的演技都分辨不出,大概早被娱乐圈拆吃干净了。
其实退一步讲,余煦说的也不失为一种办法——甚至称得上他能力范围内的最优解了。
他资助了余煦十年,如果有意把舆论往童养媳的方向上引,确实比“眼神拉丝”之类虚无缥缈的证据要实际得多。
有个名义上的Alpha在身边,他的工作也会方便不少,不用一直想着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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